概要: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某种程度是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的一部分,也是国家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而我国的很多企业海外收购扩展的过程中却忽略了国家战略,整体呈现出为一种国家战略协商缺陷的局面,本文侧重分析这样一种战略协商缺陷现象,探究其背后的原因,以供参考。 关键词:海外投资;国家战略;协商 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始自1979年,随着国家“回头过来”战略的大大前进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 演变,特别是在在最近两年,我国企业在海外展开较大规模的投资堪称高潮大大。
当前,无论从开拓市场空间、优化产业结构、提供经济资源、谋求技术来源,还是突破贸易维护壁垒、培育中国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等方面来考虑到,“回头过来”都是一种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对外开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最重要标志。在这一点上,国家的“回头过来”战略与企业的 “回头过来”战略具备一致性。 一、海外投资的战略意义 1.在更为市场化、更为对外开放、更为相互依存的世界,国家必需考虑到,通过具备宏观影响力和国家将来发展战略意义的对外投资,提升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在国际资源分配中谋求一个更为不利的形势并提高与涉及国家和地区的关系。 2.在中国沦为“世界工厂”、对外贸易依存度多达70%的情况下,国家必需考虑到通过提升引进外资质量和不断扩大对外投资两个轮子,主动地在更加辽阔的空间展开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
在维持制造业优势的同时,向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迈向,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中扮演着的角色。 3.无论从中国为全球生产产品,还是自身工业化、现代化的必须,都必需考虑到如何通过对外投资主动地从全球提供资金、技术、市场、战略资源。
4.在外资企业乘机转入中国、共享中国市场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必需考虑到新的发展空间。在外资企业走出来的同时,中国有实力的企业“回头过来”,将是一种必定的现实。 5.在跨国公司利用自己实力、重组中国优势的同时,中国有实力的企业也不应利用跨国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以自己的较为优势重组他国产业和企业,主动参予国际合作与竞争,以取得市场份额和技术开发能力。在这过程中,发展壮大自己,培育与经济大国相匹配的跨国公司。
但是与更加多的企业“回头过来”互为预示的是,很多的企业海外投资的决策中忽略了国家战略,作为“回头过来”战略的制订以及实施者,国家在我国企业海外扩展的过程中,其战略协商的工作也另有待改良的地方。 二、我国企业海外扩展的战略协商缺陷问题 1.经营中忽略国家战略。
随着企业的公民意识的强化,现在普遍认为企业除了是一个盈利性的的组织之外,其还是一个国家的企业公民。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体系中的一个环节。
特别是在是在我国提倡创建“和谐社会”的这样一个大环境中,企业的经营目标除了利润之外,还应当有社会责任。在海外扩展的过程中,企业除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利益之外,还不应考虑到国家的宏观战略。
特别是在是在一些资源性的项目投资中,比如投资海外的石油公司或者油田项目,往往不会关系到国家的能源战略,此时,企业不应将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加以综合考虑到,而某种程度是考虑到公司的利益。特别是在是很多参予海外扩展的国有企业,秉持和继续执行国家的宏观战略是其理所应当的责任。而众多“回头过来”的企业,其投资目标显著忽略了国家战略利益。
仍以中国石油公司的海外投资为事例,研究表明:在通过中国海外资产提供的石油中,大约2/3被以现货价格买到全球市场而不是运至中国,因为在国内,这些公司被迫以补贴价格出售石油。在苏丹,中国公司有时卖给日本的石油产品比运至中国的要非常少。这显著与国家寻求在全球提供石油资产的战略背道而驰。
2.收购投资中恶性竞价。 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价格竞争又是其中较为少见的一种。作为海外投资中的一种最重要形式,收购由于不具备其他投资方式不能相提并论的优点受到很多寻求海外扩展的中国企业的注目。
在海外收购的很多案例中,常常不会看到中国公司的影子,而且不会经常出现多家中国公司,公司之间互相竞价,最后压低的是收购价格。收购中的企业互相竞价固然不可避免,但是如果考虑到整个国家的战略展开必要的协商,那么有些恶性竞价的不道德应当是可以防止的。
实质上,我国公司在海外收购中互相竞价的不道德有可能更好的是考虑到的公司的利益,而不是整个国家的发展战略,而竞价的结果往往造成收购成本高企,即使收购顺利,高昂的收购成本也使得收购收益大大降低。在海外收购中恶性竞争的还有很多国企,特别是在是银行业和石油行业。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与新加坡的淡马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洽谈,辩论出售其在标准渣打银行的股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苏丹一个管道项目上相互竞争,虽然政府企图制止在石油资产上经常出现更进一步投标战。
3.国家对国企的海外投资缺少掌控力度。 “回头过来”战略的明确提出吹响了我国企业进占海外的号角,但是在更加多的企业踏出国门的同时,怎么样引领和规制这些企业在海外投资市场上的不道德,应当是战略明确提出者同时要考虑到得问题。目前根本性协议虽然仍必须获得国务院批准后,但公司都有自己特定的动机和战略。交易更加有可能是为了利润、影响力和技能,而不是为了对外政策目标。
纽约荣中战略咨询的创始人荣大聂说道:“外部仔细观察人士往往指出中国企业界是运转成功、紧密协商和坚如磐石的公司群体,但事实几乎忽略。”达成协议的协议是“大杂烩,动机各不相同”。而且,目前我国还没成文的专门规范企业海外投资方面的法律,意味着在国务院公布和报送公布的规章里面散见于有关的一些规定。缺少系统的法律规定也是造成企业海外收购缺少掌控的一个最重要因素。
我国至今仍未实施一部较完备的对外投资法,还没构成完备的对外投资法律体系,导致管理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屡屡经常出现,造成了跨国投资一定程度上的恐慌无序,大大束缚了我国企业对外必要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国有资产萎缩。 在海外投资大军中,常常可以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一般而言,国有企业从规模、资金以及国家的政策扶植方面,都具备民营企业不能相提并论的优势,因此,“回头过来”的很多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由于前面分析过的恶性竞价、战略失控等因素的不存在,有可能造成的情况就是国有资产在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萎缩。
而且,很多的国企海外扩展的过程中,投放的都是优良的资产,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海外投资比起,我国海外投资中国有资产比根本性,加之财务制度、经营管理的不规范,造成了海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大量萎缩。据估计,我国目前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海外企业是零利润或亏损,特别是在是以国有资产为资本在境外的实业投资成少大败多。此外,我国的资本外逃现象大量不存在。
综合而言,到目前为止,中国尚不对外必要投资的整体战略和行业规划,也没具体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导向。由于对境外投资缺少统一的导向、协商,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以及企业之间各自为政,对外投资政治性大,导致海外反复投资,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中国境外投资的整体效益。无论是资源研发类项目,还是加工贸易类项目,都曾经常出现过有的企业讲了数年的项目,被后去的国内同行企业以拒绝接受更加严苛条件为代价而偷走的情形。
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的自由选择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但如果在同一目标市场上经常出现恶性竞争,则政府的引领、协商仍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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